[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10135778.8 | 申请日: | 2008-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52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发明(设计)人: | 大长久芳;岩崎刚;榎本公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1L33/00 | 分类号: | H01L33/00;C09K11/7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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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发光装置,其使用被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高效率激发而发光的荧光体来提供高显色性、高光束。该发光装置具备发出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的发光元件和被所述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激发而发出可见光的荧光体,作为荧光体具备由通式M1O2·aM2O·bM3X2∶M4表示的荧光体,其中,M1是从Si、Ge、Ti、Zr、S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元素、M2是从Mg、Ca、Sr、Ba、Z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元素、M3是从Mg、Ca、Sr、Ba、Z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元素、X至少是一种卤素元素、M4是必须有Eu2+的至少一种稀土类元素。a在0.1≤a≤1.3的范围,b在0.1≤b≤0.25的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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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1、一种发光装置,其具备发出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的发光元件和被所述紫外线或短波长可见光激发而发出可见光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荧光体,其特征在于,作为所述荧光体具备由通式M1O2·aM2O·bM3X2:M4所表示的第一荧光体,其中,M1是从Si、Ge、Ti、Zr、S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元素、M2是从Mg、Ca、Sr、Ba、Z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元素、M3是从Mg、Ca、Sr、Ba、Z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元素、X至少是一种卤素元素、M4是从稀土类元素和Mn构成的组中选择的必须有Eu2+的至少一种元素,a在0.1≤a≤1.3的范围,b在0.1≤b≤0.25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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