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烟花炮带尾亮珠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43003.5 | 申请日: | 2008-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128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江木根;宋建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浏阳市龙腾花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6B33/00 | 分类号: | C06B3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00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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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微烟花炮带尾亮珠,由母体药、尾迹药和引燃药组成,所述母体药的组分及重量份数比为:单双基粉95-98份、硝酸肼镍2-4份,两组分按一般方法均匀混合而成;所述尾迹药选自过80-120目标准筛的钛、锆、铁、铬、镍、稀土合金中的一种或任意多种的任意比例混合物;所述引燃药采用黑火药;按重量份数比取尾迹药15-35份和母体药65-85份混合均匀,造粒,烘干,在药粒上滚粘一层所述引燃药。本发明的微烟型花炮带尾亮珠,在燃烧飞行的过程中,银尾、金尾、各色闪尾、爆裂尾、花波尾和现行花炮效果相对应的亮珠尾迹相同,但亮珠燃烧时产生的烟雾量小于现行对应同等产品烟雾量的30%。 | ||
搜索关键词: | 烟花 炮带尾亮珠 | ||
【主权项】:
1. 微烟花炮带尾亮珠,由母体药、尾迹药和引燃药组成,所述母体药的组分及重量份数比为:单双基粉95-98份、硝酸肼镍2-4份,两组分按一般方法均匀混合而成;所述尾迹药选自过80-120目标准筛的钛、锆、铁、铬、镍、稀土合金中的一种或任意多种的任意比例混合物;所述引燃药采用黑火药;按重量份数比取尾迹药15-35份和母体药65-85份混合均匀,造粒,烘干,在药粒上滚粘一层所述引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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