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用限速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30880.7 | 申请日: | 2008-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17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新川岳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5/04 | 分类号: | B66B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陈坚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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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一种电梯用限速器,其结构简单且能够容易地进行组装调整作业,并且与飞摆以及超速开关和绳索抓持机构的配置、飞摆的设定质量相关的自由度高,能够特别针对第一超速检测速度和第二超速检测速度中的每一方来确定飞摆等的配置和飞摆的质量等,能够高精度地分别检测第一超速检测速度和第二超速检测速度。为此,提供一种为了使电梯的轿厢停止而对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和第二超速检测速度的情况进行检测的限速器,该限速器具备对轿厢达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的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与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分开设置、对轿厢达到第二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的第二超速检测机构,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第二超速检测机构构成为彼此独立地各自进行动作。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限速 | ||
【主权项】:
一种电梯用限速器,该电梯用限速器为了使电梯的轿厢停止,而对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比额定速度大的第一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以及达到比所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大的第二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所述电梯用限速器的特征在于,所述电梯用限速器具备:第一超速检测机构,该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对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所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以及第二超速检测机构,该第二超速检测机构与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分开设置,该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对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所述第二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彼此独立地各自进行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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