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汽车在行驶途中快速补充能源的方案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59907.4 | 申请日: | 2009-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81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谢留春;谢国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谢留春;谢国栋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B60L11/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31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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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项解决电动汽车在行驶途中快速补充能源的方案。不需要对蓄电池特别的要求,能达到电动汽车在行驶途中快速补充能源,在几分钟完成,用户便可以继续行驶,解决了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瓶颈问题。而且保证蓄电池回收处理,很环保。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汽车 行驶 途中 快速 补充 能源 方案 | ||
【主权项】:
一项解决电动汽车在行驶途中快速补充能源的方案,其特征是:将充电改为换蓄电池,充电工作转移到中间站进行,换蓄电池的时间只需要几分钟,完全满足行驶途中的用户的要求,就是采用更换蓄电池的方法来解决电动汽车在行驶中用极短时间补充能源的问题,即在城市、城市与城市之间,在一定的路程上设立一个蓄电池更换中间站,中间站储备一定数量的蓄电池,当电动汽车车载蓄电池电能快消耗尽了时,到中间点内更换蓄电池,不须用户充电,只需要花很短时间(几分钟)更换蓄电池,用户即可以继续行驶,中间站将换下来的蓄电池在中间站内充电,蓄电池可以循环使用,中间站对报废的蓄电池回收,送制造厂处理,既环保,又能解决电动汽车快速补充能源问题;在管理上需要一个集团公司,负责蓄电池的制造和回收以及中间站的建设和管理;在成本运作上,蓄电池的成本分别在5年左右以折旧的形式分摊在每次换蓄电池所收的费用中,每次换蓄电池的收费包括:充电费、蓄电池折旧费、工资、建设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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