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中监控双方媒体流发送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77189.3 | 申请日: | 2009-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376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王世初;陈绍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L12/56 |
代理公司: |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孟建勇 |
地址: | 100083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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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双方媒体流发送方法,其中客户端和终端摄像装置的网络地址均为处于NAT后的专用地址。其包括有以下步骤,客户端和终端摄像装置通过NAT向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SIP代理服务器发送各自的地址信息。SIP代理服务器将收到的监控双方的地址信息分别发送给另一方。终端摄像装置向客户端的网络地址发送探测信息,以确认哪一个连接可以建立,进而通过该建立的连接进行后续两者间以P2P模式进行的媒体流发送。本发明涉及的方法可适用于多种监控双方处于NAT后的情况。 | ||
搜索关键词: | 网络 视频 监控 系统 双方 媒体 发送 方法 | ||
【主权项】:
1. 一种用于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中监控双方媒体流发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双方的客户端和终端摄像装置的网络地址均为处于NAT后的专用地址,其包括有以下步骤,所述客户端通过自己的NAT向所述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代理服务器发送信息,其中所述信息内包括有其专用地址及其经过NAT转换后的公用地址;所述终端摄像装置通过NAT向所述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代理服务器发送信息,其中所述信息内也包括有其专用地址及其经过NAT转换后的公用地址;所述代理服务器将收到的监控双方的包括有各自专用地址和公用地址的网络地址信息发送给另一方;所述客户端通过公用地址向接收到的所述终端摄像装置的公用地址发送信息;所述终端摄像装置通过公用地址及专用地址分别向接收到的所述客户端的公用地址及专用地址发送探测信息;当终端摄像装置的专用地址发送给客户端专用地址的探测信息先到达时,则监控双方使用专用地址建立P2P媒体流发送模式;当专用地址发送的探测信息不能到达,而终端摄像装置通过公用地址发送给客户端公用地址的探测信息到达时,则监控双方使用公用地址建立P2P媒体流发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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