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影装置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118092.2 申请日: 2009-02-27
公开(公告)号: CN101521749A 公开(公告)日: 2009-09-02
发明(设计)人: 工藤泰则 申请(专利权)人: 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
主分类号: H04N5/232 分类号: H04N5/232;H04N5/235
代理公司: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 辉
地址: 日本*** 国省代码: 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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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提供一种能在对脸区域的曝光量作了考虑之后,在作为图像整体来看也可以说是适当的范围内进行摄影的摄影装置。光学取景器内的测光电路(132)对包含被摄体的被摄场进行测光,取得该被摄场在摄影中的普通曝光量。摄像模块(20)对被摄体像进行光电转换来输出图像信号。图像处理控制器(140)取得由该图像信号表示的画面内包含的脸区域的亮度。Bμcom(150)设定针对根据该脸区域的亮度所决定的人物脸在摄影中的适当曝光量所容许的、人物脸在摄影中的曝光量偏差容许范围,并根据由该适当曝光量和该容许范围所决定的脸区域容许曝光量范围与普通曝光量的比较结果,控制成以限制在脸区域容许曝光量范围内的曝光量进行曝光。
搜索关键词: 摄影 装置
【主权项】:
1. 一种摄影装置,该摄影装置具有对由成像光学系统所成像的被摄体像进行光电转换来输出图像信号的摄像单元,所述摄影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摄影装置具有:普通曝光量取得单元,其对包含被摄体的被摄场进行测光,取得适合所述被摄场的摄影的曝光量即普通曝光量;脸区域亮度取得单元,其取得由所述图像信号表示的画面内包含的与人物脸相当的区域即脸区域的亮度;容许曝光量范围设定单元,其求出根据所述脸区域的亮度所决定的所述人物脸在摄影中的适当曝光量即脸区域适当曝光量,设定针对该脸区域适当曝光量所容许的所述人物脸在摄影中的曝光量偏差容许范围;比较单元,其将由所述脸区域适当曝光量和所述容许范围所决定的脸区域容许曝光量范围与所述普通曝光量进行比较;以及曝光单元,其根据所述比较的结果将所述普通曝光量限制在所述脸区域容许曝光量范围内,以所限制的曝光量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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