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活塞式内燃发动机或气体压缩机上的气缸连杆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27726.0 | 申请日: | 2009-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039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2 |
发明(设计)人: | 唐人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人忠 |
主分类号: | F01B9/02 | 分类号: | F01B9/02;F02B75/32;F04B35/01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同恩 |
地址: | 150001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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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于活塞式内燃发动机或气体压缩机上的气缸连杆机构,它涉及一种气缸连杆机构。本发明为解决现有活塞式内燃发动机或气体压缩机中活塞与气缸之间产生侧压力及拍击的问题。方案一单缸,两个副连杆的结构不同且通过一个连杆销与主连杆铰接。方案二与方案一的区别在于两个副连杆的结构相同且通过两个连杆销与主连杆铰接。方案三与方案一的区别在于并列双缸,每套连杆机构中的两个副连杆的结构不同且通过一个连杆销与主连杆铰接。方案四与方案三的区别在于每套连杆机构中的两个副连杆的结构相同且通过两个连杆销与主连杆铰接。本发明在活塞与曲轴之间采用了主副连杆机构的传动方式,使得活塞与气缸之间不产生侧压力,消除了活塞与气缸之间的拍击现象。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活塞 内燃 发动机 气体压缩机 气缸 连杆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活塞式内燃发动机或气体压缩机上的气缸连杆机构,它包括第一气缸体(1)、至少一个活塞(2)、第一曲轴(3)、第二曲轴(4)、第一齿轮(3-2)、第二齿轮(4-2)和多个轴承座(5),第一气缸体(1)由至少一个气缸(1-1)和至少一个第一曲轴壳体(1-2)组成,气缸(1-1)位于第一曲轴壳体(1-2)的上方且二者制成一体,气缸(1-1)与第一曲轴壳体(1-2)的内腔相通,活塞(2)装在气缸(1-1)中,第一曲轴(3)与第二曲轴(4)沿第一曲轴壳体(1-2)的宽度方向设置在第一曲轴壳体(1-2)的内腔中且通过轴承座(5)安装在第一曲轴壳体(1-2)的底部,第二齿轮(4-2)固装在第二曲轴(4)的输出端上,第一齿轮(3-2)固装在第一曲轴(3)上且与第二齿轮(4-2)啮合,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一主副连杆机构(6),每个第一主副连杆机构(6)由第一主连杆(6-1)、连杆销(6-2)、左副连杆(6-3)和右副连杆(6-4)组成,右副连杆(6-4)的上端装在左副连杆(6-3)上端的叉头内且二者通过连杆销(6-2)与第一主连杆(6-1)的下端铰接,第一主连杆(6-1)的上端与活塞(2)铰接,第一曲轴(3)上设有至少一个第一曲柄销(3-1),第二曲轴(4)上设有至少一个第二曲柄销(4-1),左副连杆(6-3)的下端套装在第一曲轴(3)上的第一曲柄销(3-1)上,右副连杆(6-4)的下端套装在第二曲轴(4)上的第二曲柄销(4-1)上,气缸(1-1)、第一曲轴壳体(1-2)、活塞(2)与第一主副连杆机构(6)的数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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