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煤自控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08936.0 | 申请日: | 2009-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882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勾志友;黄春静;王会明;王建平;郝德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通铭晟典国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H1/40 | 分类号: | F24H1/40;F24H1/44;F24H9/18;F24H9/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10110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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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燃煤自控锅炉,包括炉体以及设置在炉体内的第一回程燃烧室、第二回程传热室和第三回程烟室,第一回程燃烧室与第二回程传热室之间采用若干个竖直设置的第一回程烟火管连通,第二回程传热室与第三回程烟室之间采用若干个竖直设置的第三回程烟火管连通,第二回程传热室内设有若干个横水管,第三回程烟室内设有若干个横水管,第二回程传热室内的横水管与第三回程烟室内的横水管相通;第三回程烟室上设置通到炉体外的带有出烟口的出烟管,出烟管上设置引风口;本燃煤自控锅炉燃烧效率高,传热快,自动控制出水温度,排烟温度降低,烟气排放符合DB11/139-200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燃煤 自控 锅炉 | ||
【主权项】:
一种燃煤自控锅炉,包括炉体以及设置在炉体内的燃烧室、炉排、横水管、烟火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内包括能够烧煤产生高温烟气的第一回程燃烧室、高温烟气传热给横水管的第二回程传热室和降低烟气温度并再次传热给横水管的第三回程烟室,所述第一回程燃烧室设置在炉体内下部且朝正面位置,内设炉排,所述第一回程燃烧室背面下部即所述炉体的尾部设置第三回程烟室,炉体内的上部即所述第一回程燃烧室和第三回程烟室的上部设置第二回程传热室,所述第一回程燃烧室与第二回程传热室之间采用若干个竖直设置的第一回程烟火管连通,所述第二回程传热室与第三回程烟室之间采用若干个竖直设置的第三回程烟火管连通,所述第二回程传热室内设有若干个横水管,所述第三回程烟室内设有若干个横水管,第二回程传热室内的横水管与第三回程烟室内的横水管相通;所述第三回程烟室上设置通到炉体外的带有出烟口的出烟管,所述出烟管上设置引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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