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机及数码相机相片视频制片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29488.2 | 申请日: | 2009-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917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发明(设计)人: | 陆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丰 |
主分类号: | G11B33/12 | 分类号: | G11B33/12;G11B31/0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覃业军 |
地址: | 523110广东省东莞市东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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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手机及数码相机相片视频制片机,涉及一种数码图像、数码视频、音频的合成和刻录装置,适用于手机或数码相机的相片的另类储存服务。在机箱内设置包括主电路板甲及主电路板乙的双主板、包括硬盘甲及硬盘乙的双硬盘、包括刻录机甲及刻录机乙的双刻录机、USB端口甲及USB端口乙;USB端口甲、主电路板甲、硬盘甲、刻录机甲构成一套系统,USB端口乙、主电路板乙、硬盘乙、刻录机乙构成另一套系统,还设置并联切换器及互联接口,并联切换器分别与主电路板甲及主电路板乙电连接,使主电路板甲及主电路板乙的可以相互切换。单人操作双主电路板、双刻录机,而只使用单显示器、单键盘、单鼠标,可不间断地渲染刻录和导入相片,连续操作而实现快速出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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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1、手机及数码相机相片视频制片机,包括机箱(17),机箱(17)上设置显示器(13),其特征在于:在机箱(17)内还设置包括主电路板甲(5)及主电路板乙(6)的双主板、包括硬盘甲(7)及硬盘乙(8)的双硬盘、包括刻录机甲(9)及刻录机乙(10)的双刻录机、USB端口甲(1)及USB端口乙(2);USB端口甲(1)、主电路板甲(5)、硬盘(7)、刻录机甲(9)构成一套系统,其中,主电路板甲(5)分别与USB端口甲(1)、硬盘甲(7)、刻录机甲(9)电连接;USB端口乙(2)、主电路板乙(6)、硬盘乙(8)、刻录机乙(10)构成另一套系统,其中,主电路板乙(6)分别与USB端口乙(2)、硬盘乙(8)、刻录机乙(10)电连接;在机箱(17)内还设置并联切换器(12)及互联接口(11),并联切换器(12)分别与主电路板甲(5)及主电路板乙(6)电连接,使主电路板甲(5)及主电路板乙(6)的可以相互切换,并联切换器(12)还与显示器(13)电连接;互联接口(11)分别与主电路板甲(5)及主电路板乙(6)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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