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气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45508.5 | 申请日: | 2009-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7339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王全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全红 |
主分类号: | F23C6/00 | 分类号: | F23C6/00;C10J3/20;F23H3/02;F23H5/00;F24C3/00;F24C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杰 |
地址: | 066401河北省秦***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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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煤气锅炉,包括:使煤块不完全燃烧、侧壁和顶部基本封闭的煤气发生室;与所述煤气发生室连通的煤气燃烧室;向所述煤气发生室和所述煤气燃烧室中提供助燃空气的供气装置;用于将所述煤气燃烧室中的热气导出并进行热交换的热交换装置;所述煤气燃烧室设置于所述煤气发生室的底部,所述煤气燃烧室与所述煤气发生室以煤气通道相导通。本实用新型的煤气锅炉,煤气燃烧室设置于煤气发生室的底部,煤气由所述煤气发生室导通至所述煤气燃烧室中时,将会在所述煤气燃烧室底部的高温和配合空气给氧的作用下而被自动点燃,避免了二次点燃带来的不便和危险。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气 锅炉 | ||
【主权项】:
1.一种煤气锅炉,包括:使煤块不完全燃烧、侧壁和顶部基本封闭的煤气发生室(1);与所述煤气发生室(1)连通的煤气燃烧室(2);向所述煤气发生室(1)和所述煤气燃烧室(2)中提供助燃空气的供气装置(3);用于将所述煤气燃烧室(2)中的热气导出并进行热交换的热交换装置(4);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气燃烧室(2)设置于所述煤气发生室(1)的底部,所述煤气燃烧室(2)与所述煤气发生室(1)以煤气通道(5)相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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