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鼓式煞车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55644.2 | 申请日: | 2009-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24105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7 |
发明(设计)人: | 郭荣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L3/02 | 分类号: | B62L3/02;B62L1/06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义兴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市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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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鼓式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煞车杠杆固定座、煞车杠杆、轮框、固定盘、煞车臂及煞车导线。煞车杠杆以转动方式连接于煞车杠杆固定座。固定盘套设于轮框之中,并具有第一煞车蹄片、第二煞车蹄片、凸轮及定位销。第一煞车蹄片具有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第二煞车蹄片具有第三端部及第四端部。第一端部抵接于第三端部。凸轮抵接于第二端部与第四端部之间。定位销穿设于第二煞车蹄片之中,并设置于第三端部与第四端部之间。煞车臂以转动方式设置于固定盘之上,并连接于凸轮。煞车导线连接于煞车杠杆与煞车臂之间。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第一煞车蹄片及第二煞车蹄片受到均等的煞车力作用,可使煞车蹄片磨损情形均匀化,进而提升整体煞车制动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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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1.一种鼓式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煞车杠杆固定座;一煞车杠杆以转动方式连接于该煞车杠杆固定座;一轮框;一固定盘套设于该轮框之中,并且具有一第一煞车蹄片、一第二煞车蹄片、一凸轮及一定位销,其中,该第一煞车蹄片相对于该第二煞车蹄片,该第一煞车蹄片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该第二煞车蹄片具有一第三端部及一第四端部,该第一端部抵接于第三端部,该凸轮抵接于该第二端部与该第四端部之间,以及该定位销穿设于该第二煞车蹄片之中,并且设置于该第三端部与该第四端部之间;一煞车臂以转动方式设置于该固定盘之上,并且连接于该凸轮;一导管连接于该煞车杠杆固定座与该固定盘之间;一煞车导线穿设于该导管之中,并且连接于该煞车杠杆与该煞车臂之间,其中,当该煞车杠杆相对于该煞车杠杆固定座转动而拉动该煞车导线时,该煞车导线拉动该煞车臂,以迫使该凸轮转动,进而迫使该第一煞车蹄片及该第二煞车蹄片转动而抵紧摩擦该轮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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