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04424.X | 申请日: | 2009-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98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大久保和纱;锄纳功治;山手茂树;小园卓;片山祯弘;温田敏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杰士汤浅国际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H01M4/4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李贵亮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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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非水电解质电池,其具有以钛酸锂为代表的工作电位为1.2V(vs.Li/Li+)以上的负极,且即使在高温保存后也维持低温输出特性。通过将以三(三甲基硅烷基)磷酸酯、三(三甲基硅烷基)硼酸酯、四(三甲基硅烷氧基)钛酸酯为代表的添加剂在主溶剂(70体积%以上)为链状碳酸酯和/或链状羧酸酯的非水电解质中应用,可以实现上述课题。在此,将构成非水电解质的非水溶剂含有的不具有碳-碳双键的碳酸酯以及链状羧酸酯的总体积设定为100、且将所述不具有碳-碳双键的碳酸酯中环状碳酸酯的体积设定为a时,优选0≤a<30(在不含有链状羧酸酯的情况下,0<a<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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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词: | 水电 电池 | ||
【主权项】:
1.一种非水电解质电池,其具有:包含非水溶剂和电解质盐的非水电解质、正极以及工作电位为1.2V(vs.Li/Li+)以上的负极,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质,以所述非水溶剂的总体积中70体积%以上的比例含有链状碳酸酯和/或链状羧酸酯作为主溶剂,且含有通式(1)、(2)或(3)表示的化合物,
R1~R9为互相相同或不同的碳原子数1~12的有机基团,
R10~R18为互相相同或不同的碳原子数1~12的有机基团,
R19~R30为互相相同或不同的碳原子数1~12的有机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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