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灯以及照明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54510.1 | 申请日: | 200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26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大泽隆司;松田行夫;樱井毅彦;岩濑惠悟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司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20 | 分类号: | H01J61/20;H01J61/35;H01J61/7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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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即使在高温气氛下被点亮也不会发生自灭的荧光灯。本发明涉及的荧光灯在两端具有一对热阴极型的电极,在玻璃管内表面层状地形成有荧光体,在玻璃管与荧光体之间形成有保护膜,其中,将包括被荧光体和保护膜所吸留的吸留量的灯内残留不纯气体相对于封入的稀有气体的分压比设定为0.5%以下,且在将封入水银量设为GHg[mg]、将灯内部容积设为CL[cc]、将系数设为A[mg/cc]时,满足GHg=A×CLA=0.0032~0.163[mg/cc]的关系。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灯 以及 照明 器具 | ||
【主权项】:
一种荧光灯,其在两端具有一对热阴极型的电极,在玻璃管内表面层状地形成有荧光体,在所述玻璃管与所述荧光体之间形成有保护膜,所述荧光灯的特征在于,包括被所述荧光体和所述保护膜所吸留的吸留量的灯内残留不纯气体相对于封入的稀有气体的分压比被设定为0.5%以下,且在将封入水银量设为GHg[mg]、将灯内部容积设为CL[cc]、将系数设为A[mg/cc]时,满足GHg=A×CLA=0.0032~0.163[mg/cc]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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