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船驱动系统以及装备着该船驱动系统的船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89769.4 | 申请日: | 2010-05-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985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1 |
发明(设计)人: | O·洛莱因 | 申请(专利权)人: | 曼柴油机欧洲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V1/14 | 分类号: | B60V1/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曹若 |
地址: | 德国奥***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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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船驱动系统以及装备着该船驱动系统的船,其中所述船驱动系统具有内燃发动机、用于提供压缩气体的压缩气体提供机构和气毯产生装置,所述气毯产生装置与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相连接,从而能够将由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提供的压缩气体输送给所述气毯产生装置,并且设置所述气毯产生装置用于借助于压缩气体在船的底部产生气毯,其中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与所述内燃发动机相连接,并且其中设置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用于将由所述内燃发动机产生的废气的能量用于提高气体的压力,从而产生压缩气体。 | ||
搜索关键词: | 驱动 系统 以及 装备 | ||
【主权项】:
船驱动系统(1、1’),具有:内燃发动机(10),用于提供压缩气体的压缩气体提供机构(30、40),气毯产生装置,该气毯产生装置与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30、40)相连接,从而能够将由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30、40)提供的压缩气体输送给所述气毯产生装置,并且设置所述气毯产生装置用于借助于压缩气体在船的底部产生气毯,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30、40)与内燃发动机(10)相连接,并且设置所述压缩气体提供机构(30、40)用于将由内燃发动机(10)产生的废气的能量用于提高气体的压力,从而产生压缩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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