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山椒芽菜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5534.2 | 申请日: | 2010-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66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赵京献;郭伟珍;毕君;王春荣;王超;林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01G17/00 | 分类号: | A01G17/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12 | 代理人: | 苏艳肃 |
地址: | 050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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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山椒芽菜生产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①低温处理:11月中旬,选取1~3年生无刺山椒嫁接苗盆栽或用湿沙堆埋于冷库中,冷库内保持温度1~6℃,湿度50%~60%,每天光照时间8~10小时,黑暗时间14~16小时,保存达30~50天;②移入温室:将无刺山椒苗木移入温室,控制温度:白天20~25℃,夜间13~18℃;空气湿度60%~80%;待椒芽萌发,生长10~15天后,开始对椒芽长度达到7~10cm的进行采收。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通过人工控制休眠时间的长短,可使椒芽提前上市,从而使椒芽供应期变长,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 | ||
搜索关键词: | 山椒芽菜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山椒芽菜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①低温处理:11月中旬,选取1~3年生无刺山椒嫁接苗盆栽或用湿沙堆埋于冷库中,冷库内保持温度1~6℃,湿度50%~60%,每天光照时间8~10小时,黑暗时间14~16小时,保存达30~50天;②移入温室:将无刺山椒苗木移入温室,控制温度:白天20~25℃,夜间13~18℃;空气湿度60%~80%;待椒芽萌发,生长10‑15天后,开始对椒芽长度达到7~10cm的进行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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