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84225.6 | 申请日: | 2010-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66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杨前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D5/04 | 分类号: | F42D5/04 |
代理公司: | 宁夏专利服务中心 64100 | 代理人: | 贾冬生 |
地址: | 842000 新疆维吾尔***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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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爆破装置,特别是一种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该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包括筒体、压盖,在压盖上至少有一个用于安装雷管的雷管孔,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筒体内安装有主动销毁装置。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有效地解决震源药柱未起爆所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 | ||
搜索关键词: | 主动 销毁 震源 | ||
【主权项】:
一种可主动销毁的震源药柱,包括筒体、压盖,在压盖上至少有一个用于安装雷管的雷管孔,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筒体(3)内安装有主动销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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