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及其生产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27065.3 | 申请日: | 2010-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15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胡永泉;张传信;郭金峰;赵继银;叶振华;张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C41/22 | 分类号: | E21C41/22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常前发 |
地址: | 243004***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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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及其生产工艺,井下采场分为矿房采场和矿柱采场,根据底部结构形式留设底柱,矿石运搬利用沿脉运输巷道(4)、穿脉出矿巷道(6),将采场爆落矿石(11)在堑沟(12)中;铲运机通过共用出矿进路(9)和矿房出矿进路(10),将矿石倒入矿石溜井(5)中,矿房采场尾砂胶结充填后,开采矿柱采场时在底柱(3)中,新掘矿柱拉底巷道(8),通过凿岩爆破拉底形成矿房回采的堑沟(12),回采出矿完毕后对矿柱(2)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充填。本发明可以服务两个采场,减少工程量和支护量,降低了采矿的采切比,提高底部结构的稳定性,节省二步骤回采的开采成本和准备时间。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于 井下 步骤 回采 底部 结构 及其 生产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适于井下二步骤回采的采场底部结构,矿房采场和矿柱采场交替布置,矿柱(2)的下部留有底柱(3),底柱(3)的侧面为斜面,底柱(3)间为堑沟(12);在矿房采场和矿柱采场的两侧设有沿脉运输巷道(4),矿石溜井(5)竖直布置在沿脉运输巷道的外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沿脉运输巷道(4)之间沿采场设有穿脉出矿巷道(6),穿脉出矿巷道(6)布置两个采场的一侧底柱(3)中,在矿房(1)下部沿穿脉方向布有矿房拉底巷道(7),在矿房拉底巷道(7)与穿脉出矿巷道(6)之间顺序布有矿房出矿进路(10)、共用出矿进路(9);共用出矿进路(9)与穿脉出矿巷道(6)斜交,矿房采场通过堑沟(12)与矿房出矿进路(10)衔接;所述矿房采场、矿柱采场的宽度10~18m、长度30~90m、高度40~90m,所述的出矿进路(9或10)间距为10~15m;矿房出矿进路(10)、共用出矿进路(9)之间有转角,共用出矿进路(10)与穿脉出矿巷道(6)斜交的角度为45°~55°,所述堑沟(12)斜面倾角为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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