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排骨藕汤制品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82421.1 | 申请日: | 2010-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50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06 |
发明(设计)人: | 黄文;冯希;张克田;王益;程钢;赵双娟;沙莎;段昌圣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中农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L1/39 | 分类号: | A23L1/39;A23L1/29;A23L1/214;A23L1/312;A23L1/31 |
代理公司: | 武汉宇晨专利事务所 42001 | 代理人: | 王敏锋 |
地址: | 43007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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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排骨藕汤制品及其生产方法。其特征包括:将原料排骨,筒子骨,生姜,去腥剂和水及鲜味剂按一定比例配合,所述的去腥剂为生姜、料酒和白醋,所述的鲜味剂为味精、胡椒和食盐。按下列步骤生产:1)将猪排骨、筒子骨和莲藕用冷水洗净,排骨和莲藕分别剁成长不同大小;2)将清洗后的排骨和筒子骨放入器皿中,加水和去腥剂;3)先将排骨和筒子骨在100℃,功率为900W的电炉的高火条件下熬制45分钟,得到原骨汤;4)向原骨汤中加入洗净的莲藕,于100℃,功率为500W电炉的低火条件下熬制75分钟,得到莲藕汤半成品;5)向莲藕汤半成品中加入所述的鲜味剂,装罐,将容器置于60℃条件下,保温30分钟灭菌。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排骨 制品 及其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排骨藕汤,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的制品:排骨:150份;筒子骨:150份;生姜:20份;去腥剂:0.2份;水:1200份;和鲜味剂:5.7份;所述的去腥剂按重量份计:生姜20份,料酒0.1份,白醋0.1份;所述的鲜味剂按重量份计:味精0.5份,胡椒0.2份,食盐5份;它是按照下列步骤生产的:第一步,将猪排骨、筒子骨和莲藕用冷水洗净,排骨剁成长5~6cm,宽3~4cm的骨块,莲藕切成5~6cm、宽3~4cm的藕块;第二步,将清洗后的排骨和筒子骨放入器皿中,按上述配方量加入水和去腥剂,搅拌均匀;第三步,将排骨和筒子骨装在100℃,功率为900w电炉的高火条件下熬制45分钟,得到原骨汤;第四步,向第三步的原骨汤中加入洗净的莲藕,于100℃,功率为500w电炉的低火条件下熬制75分钟,得到莲藕汤半成品;第五步,向第四步的莲藕汤半成品中加入所述的鲜味剂,装罐,然后在将容器置于60℃条件下,保温30分钟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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