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工具的减速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020116047.1 | 申请日: | 2010-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358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9 |
发明(设计)人: | 高萩耕司;福冈彻;中岛辰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主分类号: | B23D47/12 | 分类号: | B23D47/12;F16H1/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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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工具的减速机构,便携式圆锯具有下述问题:当其具有用斜齿轮使电机的输出转速2级减速并输出给主轴的减速机构时,在该斜齿轮的齿隙范围内会有轴向载荷和径向载荷作用于中间轴。这些载荷是中间轴产生振动进而引起该减速机构产生噪音的原因。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对于具有采用斜齿轮二级减速机构的便携式圆锯而言,能进一步可靠地遏制中间轴的振动和由此引起的噪音。在该二级减速机构中,用来支承中间轴(31)的轴承(32)支承在保持孔(50a)中可在径向方向少许位移,在该保持孔和轴承的外圈之间设有第2缓冲部件(41),通过它吸收由于斜齿轮(34、35)之间的啮合而产生的作用于中间轴的径向振动。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工具 减速 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减速机构,其用于以电机为动力源的电动工具中,通过所述减速机构使所述电机产生的输出转速减速并传递给安装有加工头的主轴,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机构具有至少一组中间齿轮部,所述中间齿轮部设置在所述电机的输出轴和所述主轴之间,在所述中间齿轮部和所述电机之间,以及所述中间齿轮部和所述主轴之间分别通过斜齿轮之间的啮合,将所述电机产生的输出转速经多级减速后传递给所述主轴,所述中间齿轮部包括固定在中间轴上的驱动侧的中间齿轮和从动侧的中间齿轮,在所述中间齿轮部和用来支承所述中间轴的中间轴支承部之间设有缓冲部件,所述缓冲部件用来承受作用于所述中间轴或者所述两个中间齿轮的径向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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