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31855.5 | 申请日: | 2010-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07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春梅;李爱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春梅 |
主分类号: | A47F9/02 | 分类号: | A47F9/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54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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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一种收银台,特别是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背景技术存在的:商品价格数量的计算只能在收银结束后顾客通过商品收费明细单核实,无法现场观察核实;处于公共场所收银台的所形成公共观瞻效果没有得到利用,浪费资源。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其特征在于收银台的台面下面设置电脑主机,电子显示屏通过空心支撑杆设置于收银台的台面上方,空心支撑杆内设置电脑传输线。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应用在各种场合的收银台上,具有开发资源,增加经济价值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电子显示屏 收银台 | ||
【主权项】:
一种带有电子显示屏的收银台,其特征在于收银台(2)的台面下面设置电脑主机(3),电子显示屏(1)通过空心支撑杆(5)设置于收银台(2)的台面上方,空心支撑杆(5)内设置电脑传输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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