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市政污泥干化焚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62904.1 | 申请日: | 2010-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482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宗宇;赵改菊;赵洪明;邢召良;刘峰;李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天力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1/12 | 分类号: | C02F11/12;C02F11/10;F23G7/00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王吉勇 |
地址: | 25010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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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市政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它包括焚烧炉,所述焚烧炉的烟气出口与污泥干燥机连通;污泥干燥机尾气出口分别与换热器和焚烧炉连通,换热器与尾气处理系统连通;污泥干燥机的出料口一路直接与焚烧炉连通,另一路与热解炉连通,热解炉出料口分别与活性炭尾气处理系统和焚烧炉连通。本实用新型具有系统构成简单,污泥处理过程能耗少,无二次污染,整个处理过程简洁,故障率低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市政 污泥 焚烧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市政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它包括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的烟气出口与污泥干燥机连通;污泥干燥机尾气出口分别与换热器和焚烧炉连通,换热器与尾气处理系统连通;污泥干燥机的出料口一路直接与焚烧炉连通,另一路与热解炉连通,热解炉出料口分别与活性炭尾气处理系统和焚烧炉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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