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体发生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18925.9 | 申请日: | 2010-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40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笹本幸一;萩原大介;榎并宏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化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R21/264 | 分类号: | B60R21/264;B01J7/00;C06B45/36;C06D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崔幼平;杨楷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代***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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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筒型气体发生器(1A)具备:含有长条有底圆筒状的第1壳体部件(10)的壳体,点火器(30),分隔部件(40),区分部件(50),引火药(61),气体发生剂(62),以及过滤器(70)。区分部件(50)由配置在动作气体生成室中的有底圆筒状的部件构成,具有圆筒状部(52),底部(53),第1连通孔(54),以及中空部(55)。气体发生剂(62)收容在动作气体生成室中除了上述中空部(55)以外的部分中。在设第1壳体部件(10)的外径为R1,动作气体生成室的直径为R2,第1连通孔(54)中从最靠近底部(53)设置的第1连通孔上的底部(53)一侧的端部到底部(53)的距离为L1,从底部(53)到动作气体生成室上的点火器(30)一侧的端部的距离为L2的情况下,充分满足15mm≤R1≤22mm,L1≤10mm,和0.026≤L2/R2≤0.71的条件。 | ||
搜索关键词: | 气体 发生器 | ||
【主权项】:
一种气体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具备:长条圆筒状的壳体,轴向的两端被封闭,在内部含有通过气体发生剂(62)燃烧而生成动作气体的动作气体生成室、和收容由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所生成的动作气体穿过其中的过滤器(70)的过滤器室;点火机构,配置在上述壳体轴向的一端部,产生用于使上述气体发生剂(62)燃烧的火焰;分隔部件(40),位于上述壳体的内部,将上述壳体的内部空间在轴向上分隔成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和上述过滤器室;区分部件(50),位于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的内部,区分出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上述壳体含有构成上述壳体轴向的另一端部以及周壁部的长条有底圆筒状的第1壳体部件(10),和通过封闭上述第1壳体部件(10)的开口端而构成上述壳体的上述一端部的第2壳体部件(20);上述过滤器室位于比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靠近上述壳体的上述另一端部一侧;在上述壳体的限定上述过滤器室的部分的周壁部上,设有用于将穿过上述过滤器(70)的动作气体向外部喷出的多个气体喷出口(13);上述区分部件(50)由配置在与上述壳体同轴上且内部具有中空部(55)的有底圆筒状的部件构成,含有从上述分隔部件(40)上的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一侧的端部沿着上述壳体的轴向延伸的圆筒状部(52),和封闭上述圆筒状部(52)上的上述点火机构一侧的端部的底部(53);上述底部(53)位于比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上的上述点火机构一侧的端部靠近上述分隔部件(40)一侧;上述气体发生剂(62)收容在除了上述区分部件(50)的上述中空部(55)以外的部分的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中;在上述圆筒状部(52)上,设有连通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中的收容了上述气体发生剂(62)的空间、和上述中空部(55)的多个第1连通孔(54);在上述分隔部件(40)的中央部上,设有用于连通上述中空部(55)和上述过滤器室的第2连通孔(43);上述第1壳体部件(10)的外径R1充分满足15mm≤R1≤22mm的条件;上述第1连通孔(54)中从最靠近上述底部(53)设置的第1连通孔上的上述底部(53)一侧的端部到上述底部(53)的距离L1充分满足L1≤10mm的条件;从上述底部(53)到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上的上述点火机构一侧的端部的距离L2和上述动作气体生成室的直径R2充分满足0.026≤L2/R2≤0.71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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