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8595.1 | 申请日: | 2010-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38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吉村健一;高桥向星;福永浩史;广崎尚登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独立行政法人物质·材料研究机构 |
主分类号: | H01L33/50 | 分类号: | H01L33/5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张远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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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实现发光效率高、发出具有高演色性的光的发光装置。本发明所涉及的半导体发光装置(1)具备:发出蓝色光的半导体发光元件(2)、吸收该蓝色光来发出绿色光的绿色荧光体(14)、和吸收该蓝色光来发出橙色光的橙色荧光体(13),上述绿色荧光体(14)和橙色荧光体(13)所发出的荧光的发光光谱的峰值波长在540nm以上且565nm以下的范围,在设该峰值波长的发光强度为PI(MAX)、比该峰值波长长90nm的长波长下的发光强度为PI(90)时,满足下面的关系:0.70>PI(90)/PI(MAX)>0.55。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半导体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发出蓝色光的半导体发光元件;吸收该蓝色光来发出绿色光的绿色荧光体;和吸收该蓝色光来发出橙色光的橙色荧光体,上述绿色荧光体和上述橙色荧光体发出的荧光的发光光谱的峰值波长在540nm以上且565nm以下的范围内,在设该峰值波长的发光强度为PI(MAX)、比该峰值波长长90nm的波长下的发光强度为PI(90)时,满足下面的关系:0.70>PI(90)/PI(MAX)>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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