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稳定骨或椎骨的植入物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42639.2 | 申请日: | 2011-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61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31 |
发明(设计)人: | L·比德曼;W·马蒂斯;M·帕布斯特;M·梅尔;M·赫尔佐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德曼莫泰赫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A61F2/4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郭文琴 |
地址: | 德国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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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稳定骨或椎骨的植入物,所述植入物包括:植入物主体(1,100,100′),所述植入物主体能够借助于至少一个螺钉(2)固定到骨或椎骨,其中所述植入物主体包括至少一个孔(9a,9b,9c,9a′,9b′,900a,900b),所述孔具有螺纹部分(91,91′,910),所述螺纹部分具有用于与所述螺钉的螺纹配合的内螺纹,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孔中设置有引导元件(11,11′,11″,111),所述引导元件在所述螺钉旋拧通过所述螺纹部分(91)时引导所述螺钉。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稳定 椎骨 植入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稳定骨或椎骨的植入物,所述植入物包括:植入物主体(1,100,100′),所述植入物主体能够借助于至少一个螺钉(2)固定到骨或椎骨,其中所述植入物主体包括至少一个孔(9a,9b,9c,9a′,9b′,900a,900b),所述孔具有螺纹部分(91,91′,910),所述螺纹部分具有用于与所述螺钉的螺纹配合的内螺纹,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孔中设置有引导元件(11,11′,11″,111),所述引导元件在所述螺钉旋拧通过所述螺纹部分时引导所述螺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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