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48245.8 | 申请日: | 2011-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41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王延玲;谢群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延玲 |
主分类号: | A61K36/76 | 分类号: | A61K36/76;A61P25/18 |
代理公司: |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时立新 |
地址: | 472400 河南省三***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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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白梨干1-2份、西茴1-3份、大枣1-2份、何首乌2-5份和柳枝2-5份。本发明的中药原料合理配伍,相辅相成,从根本上治疗精神分裂,治疗效果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分裂症 中药 | ||
【主权项】: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药制成:白梨干1‑2份、西茴1‑3份、大枣1‑2份、何首乌2‑5份和柳枝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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