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莲花提取物和乌梅提取物作为有效成分而具有抗氧化活性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58540.9 | 申请日: | 2011-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33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发明(设计)人: | 太美灵;文成浩;李成训;罗勇柱;蔡秉根;安顺爱;韩相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
主分类号: | A61K8/9789 | 分类号: | A61K8/9789;A61Q19/08;A61Q19/02;A61Q19/00;A61Q1/00;A61Q5/00;A61Q7/00;A61Q1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曾旻辉,何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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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将莲花提取物和乌梅提取物中的一种以上物质作为有效成分含有的,具有抗氧化活性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本发明涉及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具有优秀的抗氧化效果,能够应用于化妆料组合物或药学组合物,并且本发明涉及的组合物能够有效防止皮肤红斑、改善肤色,防止皮肤老化。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莲花 提取物 乌梅 作为 有效成分 具有 氧化 活性 皮肤 外用 组合 | ||
【主权项】:
莲花提取物和乌梅提取物的组合在制备具有抗氧化活性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莲花提取物和所述乌梅提取物的重量比在1:5‑10的范围内,其中,所述莲花提取物的含量是组合物总重量的0.001~10重量%,且所述乌梅提取物的含量是组合物总重量的0.001~10重量%,其中,所述莲花提取物是C1~C4无水或含水醇的提取物,且所述乌梅提取物是水的提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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