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炉外精炼工序进行钢水深脱磷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7359.3 | 申请日: | 2011-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5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齐磊;李伟东;袁皓;孙群;林洋;刘鹏飞;王成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C7/064 | 分类号: | C21C7/064 |
代理公司: | 鞍山华惠专利事务所 21213 | 代理人: | 赵长芳 |
地址: | 114021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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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炉外精炼工序进行钢水深脱磷的方法,在转炉工序采用沸腾出钢,出钢过程加入脱磷剂,氩站采用强搅拌,精炼工序采用LF-RH双重工艺处理LF工序补加脱磷剂,同时进行强搅拌,并根据钢种需要对钢水进行升温处理,RH工序在脱碳结束后,加入改质剂,然后进行脱氧合金化。本发明可实现转炉低温出钢,在转炉工序终点磷含量超标的情况下,减少改钢或回炉处理事故,显著提高超低磷钢冶炼的成功率;在转炉出钢磷含量≤0.020%的条件下,可将LF炉搬出时钢水中的磷脱至30×10-6以下,若采用低磷合金进行合金化,其低合金钢可控制成品磷在60×10-6以下。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精炼 工序 进行 钢水 深脱磷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在炉外精炼工序进行钢水深脱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转炉工序:采用低温出钢,出钢温度≥1620℃,冶炼终点按重量百分比计:控制磷含量≤0.020%,氧含量≥0.060%;采用沸腾出钢,不脱氧,出钢过程中按每吨钢加入5‑15kg/t钢的比例加入脱磷剂;且出钢过程控制钢包上部净空高度在400‑800mm,进氩站采用强氩气搅拌,搅拌强度>50Nm3/h,搅拌时间根据钢水温度控制在3‑8min;LF工序:首先进行强搅拌脱磷,搅拌时间根据钢水脱磷量需要控制在5‑15 min;再根据脱磷量的需要补加脱磷剂,吨钢加入量控制在1‑8kg/t钢;同时,根据钢种温度要求进行钢水升温,升温幅度控制原则为保证后续钢水扒渣和RH处理过程不进行温度的二次调整;LF处理结束后,具备钢水扒渣条件时,进行钢水扒渣,然后投入高碱度钢水覆盖剂覆盖整个钢水面;不进行钢水扒渣时直接转移至RH工序进行;RH工序:首先进行脱碳、脱气处理,脱碳结束后加入改质剂,若LF处理结束后进行了钢水扒渣操作,则每吨钢改质剂加入量控制在1‑5 kg/t钢;否则,改质剂加入量控制在3‑8kg/t钢;加入改质剂后,循环5min以上,然后根据氧含量进行脱氧合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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