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混料室中带缝式排放孔的内燃发动机汽化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38965.1 | 申请日: | 2011-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236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阿里克西·V·普拉图诺夫;尤里·谢瑞米尼克;谢尔盖·伊瓦诺维奇·克瑞威森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燃油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M7/12 | 分类号: | F02M7/12;F02M7/24;F02M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5 | 代理人: | 齐永红;常春 |
地址: | 俄国圣*** | 国省代码: | 俄罗斯;R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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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混料室中带缝式排气孔的内燃机汽化器,包括一个带节气门的混料室、一个安装在汽化器主风道内的扩散器。扩散器带有经过主供油系统通道和空转系统通道与浮子室相连接的喷雾器,系统通道有位于混料室壁板中的缝式排放孔。依据本实用新型,混料室通道壁板中的缝式排放孔长度为4-5毫米,并按如下方式分布:即厚度0.8-1.2毫米的节气门在完全关闭时其边缘到达混料室壁板的止动位置,且该节气门将混料室壁板中的缝式排放孔划分为两个不等的部分,分别位于节气门的上方和下方。此时,位于完全关闭的节气门上部的缝隙部分长度占整个缝隙长度的比值为0.62-0.78。实验结果表明,使用该实用新型的混料室中带缝式排放孔的汽化器可保证主供油系统和空转系统的相互协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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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混料室中带缝式排放孔的内燃发动机汽化器,包括至少一个带节气门的混料室、以及一个安装在汽化器主风道内的扩散器,其中该扩散器具有经由主供油系统通道和空转系统通道与浮子室相连接的喷雾器,该空转系统通道设有位于混料室壁板中的缝式排放孔;其特征是:混料室壁板中的缝式排放孔长度为4至5毫米,且位于如下位置:即厚度为0.8至1.2毫米的节气门完全关闭时到达混料室壁板边缘的止动位置,并将混料室壁板中的该缝式排放孔划分为两个不等的部分,两部分分别位于节气门的上方和下方;完全关闭的节气门上部的缝式排放孔部分的长度与整个缝式排放孔的长度的比值为0.62至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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