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痕迹显现激光电筒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14370.X | 申请日: | 2011-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49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裴浩;杨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裴浩;杨晟 |
主分类号: | A61B5/117 | 分类号: | A61B5/11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5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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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痕迹显现激光电筒,采用波长为532nm、功率为100至500mw、模式为TEM00的半导体泵浦YAG激光器(2),由充电锂电池(1)供电,通过直径为6至30mm、曲率半径为2至10mm的光学透镜(4)将输出光(3)扩束成发散角(5)为10度至90度发散光束,应用于手印和体液等痕迹物证(6)的显现和提取,能持续、高效、无损地激发茚二酮、DFO和罗丹明6G等手印试剂以及精斑和唾液斑等体液斑痕的荧光,能使滤色镜和滤光板(7)很好地抑制背景光对痕迹物证的干扰,提高痕迹的清晰度和显现率,用眼睛观察或用相机(8)拍照提取。该电筒体积小、重量轻,提高了痕迹显现设备的便携性和工作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痕迹 显现 激光 电筒 | ||
【主权项】:
一种痕迹显现激光电筒,其特征是:通过扩束透镜将激光器输出光扩束成发散角为10度至90度的发散光束,扩束透镜和激光器组合成一个电筒,质量小于1千克,外观尺寸小于30厘米×Φ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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