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灯及照明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72742.X | 申请日: | 2011-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32977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23 |
发明(设计)人: | 松下博史;高原雄一郎;松本晋一郎;中岛启道;大泽滋;鎌田征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2 | 分类号: | F21S8/02;F21V23/00;F21V29/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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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灯及照明器具,可一面确保发光元件的散热性能,一面提高光的提取效率。根据实施方式,灯具备灯本体、点灯装置、反射构件及发光模块。灯本体具备壳体及安装在所述壳体上的灯头构件。壳体的一端具有开口,且在另一端部中央具有孔。灯头构件一体地具有孔的突出部。在壳体内收容点灯装置及反射构件。点灯装置具有电路基板。将光向灯本体外反射的反射构件包含具有小径开口及大径开口的反射筒部,且越靠近大径开口侧所述筒部的直径越大。发光模块具有安装在基板上且由点灯装置发光的发光元件。将发光模块以能向突出部传热的方式配置在突出部上。基板的导热性优于电路基板。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器具 | ||
【主权项】:
一种灯,其特征在于具备:灯本体,包括:壳体,在一端具有开口,且在另一端部中央具有孔;及灯头构件,一体地具有能插入所述孔的突出部,且安装在所述壳体;点灯装置,具有电路基板,且收容在所述壳体内;发光模块,具有基板、及安装在所述基板且由所述点灯装置发光的发光元件,且以能向所述突出部传热的方式配置在所述突出部上;及反射构件,包括反射筒部,收容在所述壳体内,将从所述发光模块射出的光向所述灯本体外反射,所述反射筒部具有小径开口及大径开口且直径从所述小径开口向所述大径开口逐渐扩大,所述基板的元件安装面比所述孔的靠近所述灯头构件的端更突出于所述壳体的一端侧,并且比所述电路基板的安装面远离所述壳体的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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