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芦笋茎枯病苗期抗性鉴定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9837.X | 申请日: | 2012-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39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李湘民;杨迎青;兰波;孟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G1/02 | 分类号: | A01G1/02;A01G7/06;A01G31/00 |
代理公司: | 江西省专利事务所 36100 | 代理人: | 李卫东 |
地址: | 3302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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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芦笋茎枯病的苗期抗性鉴定的方法,先制定芦笋幼苗接种的四级分级标准,分级标准如下:0级:无发病;1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0%以下;2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1%-30%;3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31%-50%;4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50%以上;再选择1月龄的芦笋幼苗10-20株作为实验对象,配制10的6次方至10的7次方个芦笋茎枯病菌强致病力菌株的孢子悬浮液,在配置好的孢子悬浮液中按每100毫升加5-10微升的比例加入吐温-20后喷雾,黑暗保湿培养2天后转到玻璃恒温温室25-28℃培养,每天喷水3次,保持湿度,6-10天后观察实验结果;本发明选择在苗期用孢子喷雾法对芦笋种质资源进行抗病筛选,成株期鉴定结果与苗期鉴定一致,并具有在栽培时间、鉴定时间等方面存在优势。 | ||
搜索关键词: | 芦笋 茎枯病 苗期 抗性 鉴定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芦笋茎枯病的苗期抗性鉴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a、制定芦笋幼苗接种的四级分级标准,分级标准如下: 0级:无发病;1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0%以下;2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1%‑30%;3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31%‑50%;4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50%以上;b、选择1月龄的芦笋幼苗10‑20株作为实验对象,配制10的6次方至10的7次方个芦笋茎枯病菌强致病力菌株的孢子悬浮液,在配置好的孢子悬浮液中按每100 毫升加5‑10微升的比例加入吐温‑20后喷雾,黑暗保湿培养2天后转到玻璃恒温温室25‑28 ℃培养,每天喷水3次,保持湿度,6‑10天后观察实验结果;c、用孢子喷雾法接种8‑10天和16‑20天后分别调查发病情况,并计算病情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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