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荔枝核龙眼核生产酒精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54485.3 | 申请日: | 2012-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00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谢敏;周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C12P7/06 | 分类号: | C12P7/06;C12P19/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8436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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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荔枝核龙眼核生产酒精工艺,其主要特点是首先将荔枝核龙眼核粉碎,搅拌加热水、加入液化酶,搅拌让其充分液化,加入糖化酶继续糖化,之后,进行渣液分离,洗涤液回收再用,往发酵罐中的糖化液加入生料酒曲、纤维素酶、果胶酶、(NH4)2HPO4以提高发酵出酒,糟渣与发酵液分离,发酵液在蒸馏塔完成酒精蒸馏,本工艺适用于荔枝核龙眼核作为原料的酒精生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荔枝核 龙眼 生产 酒精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荔枝核龙眼核生产酒精工艺,其特征在于:它是按以下步骤进行:1)按重量比例1∶1取荔枝核、龙眼核作为原料进行粉碎,湿荔枝核龙眼核湿法粉碎成浆,干荔枝核龙眼核粉碎成0.15mm粒径以下颗粒,加入65‑70℃热水,并加入液化酶,荔枝核龙眼核料液比1∶2.5,连续搅拌至均匀,液化酶加入量为15‑20U/g荔枝核龙眼核,连续搅拌4~5小时;2)在荔枝核龙眼核料液完成水解过程后,加入糖化酶,糖化酶的添加量为150U/g荔枝核龙眼核,继续搅拌,时间为5‑8小时;3)将糖化后的荔枝核龙眼核料液使用板框压滤机进行渣与糖化液的分离,分离出来的糖化液返回发酵罐,渣加适量水洗涤,洗涤收集得到的洗涤液,用作荔枝核龙眼核粉碎原料液化用水;4)往发酵罐中的糖化液加入生料酒曲,添加量为0.6%,加入15U/g纤维素酶和果胶酶,加入0.5%(NH4)2HPO4,发酵温度保持在30‑33℃,发酵时间为72小时;5)将发酵完成料液进行糟渣与液分离,液至蒸馏塔进行酒精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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