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4782.0 | 申请日: | 201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564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高玉琼;刘建华;崔伟;霍昕;刘文炜;杨迺嘉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省科晖制药厂 |
主分类号: | A61K9/16 | 分类号: | A61K9/16;A61K47/42 |
代理公司: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52002 | 代理人: | 袁庆云 |
地址: | 5514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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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取β-环糊精、食用明胶,搅拌加热溶解,冷却,搅拌均匀,缓慢加入食用液体香精,其中液体香精、β-环糊精、食用明胶的比例为1:1-10:1-10,充分搅拌1-5小时后,60-80℃干燥,制成香精矫味剂;将香精娇味剂及颗粒剂按照1-2:100比例混合10-30分钟,即得加香型颗粒剂。本发明大大提高了颗粒剂中香精的稳定性,使香精挥发损失受到抑制,香气保留完整,从而使颗粒的达到缓释而延长香味时间,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仍具有香味。 | ||
搜索关键词: | 颗粒 香精 添加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取β‑环糊精、食用明胶,搅拌加热溶解,冷却,搅拌均匀,缓慢加入食用液体香精,其中液体香精、β‑环糊精、食用明胶的比例为1 : 1‑10 : 1‑10,充分搅拌1‑5小时后,60‑80℃干燥,制成香精矫味剂;(2)将香精娇味剂及颗粒剂按照1‑2 : 100比例混合10 ‑30分钟,即得加香型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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