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酸法骨素明胶的制胶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27608.6 | 申请日: | 2012-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75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冯旭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H3/00 | 分类号: | C09H3/00;C09H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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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31399***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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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酸法骨素明胶的制胶工艺,其是将动物骨骼包括依次经过破碎、脱脂、浸酸、浸灰、水洗、提胶、纯化、浓缩、灭菌、成形和干燥的步骤制得骨素明胶;所述的浸灰步骤包括将浸酸后得到的骨粒在浓度为3-8波美度的石灰乳液中浸泡15-20个小时,然后将石灰乳液排空,加入含有35%的磷酸水溶液中处理3-5小时,每吨骨粒中加入5L所述的磷酸水溶液。本发明通过对制胶工艺流程、材料选择以及参数进行优化控制和创新,解决了酸法骨素明胶制胶工艺中产品性能稳定性差,产率低的技术问题,生产周期缩短至3-5天,不仅废水排量少,成本低,而且产率可以高达90%以上,为工业化规模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
搜索关键词: | 酸法骨素 明胶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酸法骨素明胶的制胶工艺,其是将动物骨骼包括依次经过破碎、脱脂、浸酸、浸灰、水洗、提胶、纯化、浓缩、灭菌、成形和干燥的步骤制得骨素明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浸灰步骤包括将浸酸后得到的骨粒在浓度为3‑8波美度的石灰乳液中浸泡15‑20个小时,然后将石灰乳液排空,加入含有35%的磷酸水溶液中处理3‑5小时,每吨骨粒中加入5L所述的磷酸水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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