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抗皱眼霜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92405.5 | 申请日: | 2012-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06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李雄骥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雄骥 |
主分类号: | A61K8/99 | 分类号: | A61K8/99;A61Q19/08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石晓玲 |
地址: | 541004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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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抗皱眼霜,由抗皱活性成分和眼霜基质组成,所述抗皱活性成分由一定比例的野桐提取物、青刺果提取物、灵芝提取物、银杏提取物组成。该眼霜的活性成分为纯天然植物提取物,其中所含有的脂肪酸结构与人体脂质非常接近,能有效促进有其它有效成分和营养物质的吸收,达到对肌肤的整体调理和保养,促进新生细胞合成,改善眼部肌肤的血液循环,提高眼部胶原蛋白和弹性纤维的含量,消除皱纹和平滑肌肤的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抗皱 | ||
【主权项】:
一种抗皱眼霜,由抗皱活性成分和眼霜基质组成,其特征在于:以该眼霜的总重量为基准,所述抗皱活性成分的原料组成包括:野桐提取物0.2~5%、青刺果提取物0.2~3%、灵芝提取物0.1~0.2%、银杏提取物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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