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磨制粉尘为主体的合成摩擦料及摩擦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23698.9 | 申请日: | 2012-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778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田天喜;王德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十堰九鹏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3/14 | 分类号: | C09K3/14;F16D69/02 |
代理公司: | 十堰博迪专利事务所 42110 | 代理人: | 高良军 |
地址: | 442013 湖北省十堰***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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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利用磨制粉尘为主体的合成摩擦料及摩擦材料。其技术要点为:一种利用磨制粉尘为主体的合成摩擦料,组份按重量百分比为:48-55%的磨制粉尘,10-15%的丁晴橡胶,8-12%的铝矾土5-10%的石墨,3-8%的玻璃纤维,3-8%的纤维素纤维。本发明还利用合成摩擦料与酚醛树脂、蛭石粉、冰晶石、钢纤维、纤维素纤维,棕刚玉、氧化铝、轻质碳酸钙、硬脂酸锌、石墨、炭黑、腰果壳油摩擦粉、玻璃纤维、硫化锑及硫酸钡混合来生产摩擦材料。合成摩擦料的加入量按重量百分比为组份的10-30%。本发明利用磨制粉尘为主体生产的合成摩擦料作为一种添加料来生产摩擦材料,实现了磨制粉尘再利用,摩擦材料的性能上达到使用要求且生产成本显著下降,还避免环境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磨制 粉尘 主体 合成 摩擦 料及 材料 | ||
【主权项】:
一种利用磨制粉尘为主体的合成摩擦料,组份按重量百分比为:48‑55%的磨制粉尘,10‑15%的丁晴橡胶,8‑12%的铝矾土5‑10%的石墨,3‑8%的玻璃纤维,3‑8%的纤维素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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