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62886.2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00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陆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超 |
主分类号: | A23B4/044 | 分类号: | A23B4/044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罗玉荣 |
地址: | 542400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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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它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熏烤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将温度控制在50-55℃,熏烤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即成。这种方法简单,制作出来的腊制品比传统工艺的烟熏腊制烟味轻或无烟味;而且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不需存放即可食用,仍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少 烟熏 制品 烟味 加工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包括腌制、挂晾、烟熏,其特征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烟熏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将温度控制在50‑55℃,烟熏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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