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毛木耳食品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26809.9 | 申请日: | 2012-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93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祁秋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县金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8 | 分类号: | A23L1/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5400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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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毛木耳食品生产方法,包括以下工艺:选取原料并剪切成3-5cm的块状沥干,辅料生姜洗净切成丝状,大蒜,干辣椒、八角、花椒洗净沥干做成香料包;选用冷开水为发酵水,水量与原料质量比为2∶1;配料食盐占用水量的质量百分比4~7%,白酒占1~2%,白糖占1~4%,生姜占1~3%,大蒜占1~4%干辣椒占1~2%,花椒占0.03~0.05%,八角占0.01~0.02%;向汤汁中加入质量比0.01~0.04%的乳酸钙;最后入坛发酵。本发明的毛木耳食品生产方法为解决目前风味发酵食品中亚硝酸盐普遍较高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低亚硝酸盐的毛木耳食品生产方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耳 食品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毛木耳食品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工艺:选取原料并剪切成3‑5cm的块状沥干,辅料生姜洗净切成丝状,大蒜,干辣椒、八角、花椒洗净沥干做成香料包;选用冷开水为发酵水,水量与原料质量比为2∶1;配料食盐占用水量的质量百分比4~7%,白酒占1~2%,白糖占1~4%,生姜占1~3%,大蒜占1~4%干辣椒占1~2%,花椒占0.03~0.05%,八角占0.01~0.02%;向汤汁中加入质量比0.01~0.04%的乳酸钙;最后入坛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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