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热塑性模塑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13427.4 | 申请日: | 2012-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432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C·吉邦;杨昕;C·库杰特;M·韦伯;S·简恩;朴惠真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77/00 | 分类号: | C08L77/00;C08L67/03;C08L77/02;C08L67/00;C08K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苏萌;钟守期 |
地址: | 德国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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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热塑性模塑组合物,包含基于热塑性模塑组合物计的:a)作为组分A的至少一种热塑性基体聚合物,其选自聚酰胺、聚酯、聚缩醛和聚砜并且其还可作为聚合物共混物存在;b)作为组分B的0.1至5重量%的至少一种高度支化或超支化的聚合物,其具有可与组分A的基体聚合物反应的官能团;以及c)作为组分C的0.1至15重量%的选自碳纳米管、石墨烯、炭黑、石墨及其混合物的导电性碳填料,并且排除了特定的热塑性模塑组合物。 | ||
搜索关键词: | 塑性 组合 | ||
【主权项】:
一种热塑性模塑组合物,包含基于热塑性模塑组合物计的:a)作为组分A的至少一种热塑性基体聚合物,其选自聚酰胺和聚酯,其中所述热塑性基体聚合物还可采用聚合物共混物的形式,b)作为组分B的0.1至5重量%的至少一种高度支化或超支化的聚合物,其具有可与组分A的基体聚合物反应的官能团,以及c)作为组分C的0.1至15重量%的选自碳纳米管、石墨烯、炭黑、石墨及其混合物的导电性碳填料,其中所述热塑性模塑组合物不包含至少一种初级粒子的数均直径为0.5至20nm的金属或半金属的无定形氧化物或氧化物水合物,并且排除了包含半芳族聚酰胺和由乙烯、1‑辛烯或1‑丁烯或丙烯或其混合物制成的共聚物的模塑组合物,以及如下的官能单体,其中官能团选自羧酸、羧酸酐基团、羧酸酯基团、羧酰胺基团、羧酰亚胺基团、氨基、羟基、环氧基、氨基甲酸酯基团以及噁唑啉基团,其中组分A为聚酰胺且组分B为高度支化或超支化的聚乙烯亚胺或组分A为聚酯且组分B为高度支化或超支化的聚碳酸酯或高度支化或超支化的聚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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