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于鼓式抛光的抛光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290000396.4 | 申请日: | 2012-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519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加岛慎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东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4B31/14 | 分类号: | B24B31/14;C09K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顾晋伟;冷永华 |
地址: | 日本爱知***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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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鼓式抛光的抛光介质,其不在工件上给出撞击痕,并且即使随着抛光的进行,其与工件的接触状态也没有很大改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介质包含树脂和分散在树脂内的研磨颗粒。介质包含:圆柱状的底主体部分,其一个端面形成介质的底部;和在水平面上具有收缩的截面的上主体部分,所述上主体部分从所述底主体部分的另一个端面向着上主体部分的尖端连续。由底主体部分的底面和侧面形成的交叉部、底主体部分和上主体部分之间的边界部、和包含上主体部分顶点的垂直面内的截面全部形成凸曲线。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抛光 介质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鼓式抛光的抛光介质,其包含构成基体材料的树脂和分散在所述树脂内的研磨颗粒, 其中所述抛光介质包含:圆柱状的底主体部分,以下简称“底主体部分”,所述底主体部分的一个端面形成所述抛光介质的底部;和在水平面上具有连续收缩的截面的上主体部分,以下简称“上主体部分”,所述上主体部分从所述底主体部分的另一个端面连续,并且所述上主体部分的尖端形成所述抛光介质的顶点,以及 由所述底主体部分的底面和侧面形成的交叉部、所述底主体部分和所述上主体部分之间的边界部、和包含所述上主体部分的所述顶点的垂直面内的截面全部形成凸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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