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善锂离子电池过充性能的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60822.1 | 申请日: | 2013-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63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周明明;杨佳星;孙延先;宋泽斌;杨晓旭;时培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25 | 分类号: | H01M10/0525;H01M4/13;H01M4/6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地址: | 313100 浙江省湖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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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蓄电池,尤其涉及一种改善锂离子电池过充性能的电池。正极包括以下组分:按重量百分比为18~56%的三元材料,37~72%的锰酸锂,3~4%的聚偏氟乙烯,4~6%的导电剂;所述负极包括以下组分:按重量百分比为94~96%的石墨,2.5~3%的水性粘结剂,0.5~1%的羧甲基纤维素钠,1~2%的丁苯橡胶粘结剂,使电池在具备常规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安全性能、低温性能的前提下,电池1C恒流恒压充电至10V,截止电流0.01C时,温度最高到101℃,充电持续时间大于等于3小时,电池不冒烟、不泄漏、不起火、不爆炸,有效的改善了电池过充性能,显著提高了三元材料锂电池的安全性能。 | ||
搜索关键词: | 改善 锂离子电池 性能 电池 | ||
【主权项】:
改善锂离子电池过充性能的电池,包括正极、负极,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包括以下组分:按重量百分比为18~56%的三元材料、37~72%的锰酸锂、3~4%的聚偏氟乙烯、4~6%的导电剂;所述负极包括以下组分:按重量百分比为94~96%的石墨、2.5~3%的水性粘结剂、0.5~1%的羧甲基纤维素钠、1~2%的丁苯橡胶粘结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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