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的脱硫催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3890.2 | 申请日: | 2013-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30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叶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电高科环保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31/04 | 分类号: | B01J31/04;B01D53/80;B01D53/86;B01D5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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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48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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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的脱硫催化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78%~85%的CH3COONH4、12%~20%的NH4C1、0.3%~1%的醇醚磷酸单酯、0.5%~1.5%的烷基醇醚羧酸盐和0.3%~1%的脂肪醇乙基氧化物。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经济有效地提高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FGD)工艺的脱硫效率,降低SO2污染物排放浓度,使燃煤锅炉的SO2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以下简称“新标准”)的要求,实现对环境的保护。 | ||
搜索关键词: | 石灰石 石膏 湿法 燃煤 锅炉 烟气 脱硫 工艺 催化剂 | ||
【主权项】:
石灰石‑石膏湿法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艺的脱硫催化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78%~85%的CH3COONH4、12%~20%的NH4Cl、0.3%~1%的醇醚磷酸单酯、0.5%~1.5%的烷基醇醚羧酸盐和0.3%~1%的脂肪醇乙基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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