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21956.4 | 申请日: | 2013-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700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姚迎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通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2/00 | 分类号: | E04H12/00;E01F9/03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许方 |
地址: | 214135 江苏省无锡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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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包括电线杆本体(1)、以及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上的电线支架(2);还包括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上的控制模块(3)、以及与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电源、照明装置(4)、光线传感器(5),电源经控制模块(3)为与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照明装置(4)、光线传感器(5)进行供电,电源、光线传感器(5)和照明装置(4)分别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的表面。本发明设计的主动提醒式电线杆结构简单,在现有电线杆基础上,增加电控装置,以实现自我主动提醒功能,避免发生碰撞,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具有广泛应用价值。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主动 提醒 电线杆 | ||
【主权项】:
一种主动提醒式电线杆,包括电线杆本体(1)、以及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上的电线支架(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上的控制模块(3)、以及与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电源、照明装置(4)、光线传感器(5),电源经控制模块(3)为与控制模块(3)相连接的照明装置(4)、光线传感器(5)进行供电,电源、光线传感器(5)和照明装置(4)分别设置在电线杆本体(1)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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