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活垃圾焚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51881.1 | 申请日: | 2013-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157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05 |
发明(设计)人: | 周利方;周利强;邵嫩飞;刘义华;卢志强;周宗建;张会明;许永利;应学军;周春义;宋蓉;王春连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2 | 分类号: | F23G5/02;F23G5/08;F23G5/30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地址: | 313109 浙江省湖***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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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垃圾焚烧过程,尤其涉及生活垃圾焚烧方法。本发明提供的生活垃圾焚烧方法,通过对煤和石粉进行混合,燃料在锅炉中燃充分,提高了循环灰的稳定性能,延长了锅炉的使用寿命;通过将焚烧过程中锅炉悬浮段差压控制在700pa至900pa,锅炉风室风压控制在8000pa至9000pa,满足了锅炉稀相区的传热要求,提高了锅炉的热效率,延长了锅炉的使用寿命。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焚烧 方法 | ||
【主权项】:
生活垃圾焚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垃圾预处理:将垃圾中不能焚烧的垃圾挑出得到可焚烧垃圾;b、燃料处理:将煤与石粉均匀混合得到焚烧燃料;c、焚烧:将经步骤a处理后的可焚烧垃圾和步骤b中得到焚烧燃料送入锅炉焚烧,焚烧过程中锅炉悬浮段差压控制在700pa至900pa,锅炉风室风压控制在8000pa至900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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