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同时表达猪α干扰素和猪γ干扰素的重组腺病毒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29029.6 | 申请日: | 2013-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834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金秀美;朴锺贤;李光宁;高荣骏;李香心;申然景;金柄汉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农林畜产检疫本部 |
主分类号: | C12N15/861 | 分类号: | C12N15/861;C12N15/33;A61K31/7088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002 | 代理人: | 谢顺星,张晶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重组病毒,所述重组病毒对口蹄疫病毒显示抑制效果。更具体地,涉及一种重组腺病毒,所述重组腺病毒通过口蹄疫2A基因的插入来同时表达猪α干扰素和γ干扰素,以能够一次性处理猪α干扰素和γ干扰素,从而能够增强对口蹄疫病毒的抑制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同时 表达 干扰素 重组 病毒 | ||
【主权项】:
一种重组腺病毒载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组腺病毒载体包含由猪α干扰素基因、口蹄疫病毒2A基因及猪γ干扰素基因按照顺序排列组成的碱基序列,其中,所述碱基序列为SEQ ID NO:2的碱基序列,其中,所述口蹄疫病毒2A基因的碱基序列为SEQ ID NO:1的碱基序列。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农林畜产检疫本部,未经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农林畜产检疫本部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380029029.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