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物品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59715.8 | 申请日: | 2013-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9754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2 |
发明(设计)人: | 立和名一雄;阿子岛淳子;山下照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HOYA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21/00 | 分类号: | C03C21/00;C03C17/22;C03C19/00;C03C23/00;G02B3/00;C03C3/247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物品的品质降低的可能性预先得以减少的玻璃物品。本发明所涉及的玻璃物品是含有P、Al、碱土金属、F和O的玻璃物品,其中,关于P和O的含量,玻璃物品的表面侧多于玻璃物品的内部侧;关于碱土金属的总含量和F的含量,玻璃物品的表面侧少于玻璃物品的内部侧。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物品 | ||
【主权项】:
1.一种玻璃物品,其是含有P、Al、碱土金属、F和O的玻璃物品,该玻璃物品的主体的F的含量为80阴离子%以上,O的含量为20阴离子%以下,该玻璃物品的特征在于,关于P和O的含量,玻璃物品的表面侧多于玻璃物品的内部侧;关于碱土金属的总含量和F的含量,玻璃物品的表面侧少于玻璃物品的内部侧;以原子%表示,将每种结合状态的Al的含量的合计设为Al(all)、将氧化状态的Al的含量设为Al(ox)、将磷酸盐状态的Al的含量设为Al(ph)时,在表面侧Al(ox)和Al(ph)的总量相对于Al(all)的比为0.5以上,其中,表面侧是指玻璃物品的自最外表面深度为5nm为止的范围,内部侧是指以玻璃物品的最外表面为基准从100nm深度到105nm深度为止的部分。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HOYA株式会社,未经HOYA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380059715.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