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AOS生产过程中副产物的回收处理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410274680.6 | 申请日: | 2014-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09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申元龙;肖红霞;黄沁平;滕斯军;袁志武;龚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C303/44 | 分类号: | C07C303/44;C07C309/20;C07C7/00;C07C11/02 |
代理公司: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43114 | 代理人: | 袁靖 |
地址: | 410003***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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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AOS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的回收处理工艺,该工艺能将副产物中未磺化的烯烃与磺化产物有效分离,其中未磺化的烯烃可以作为生产原料重新加以利用,磺化产物的回收能适当提高AOS生产的原料利用率。本发明能有效降低AOS的生产成本,并解决了副产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aos 生产过程 副产物 回收 处理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AOS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的回收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OS生产过程中副产物成分包括:未磺化的烯烃、磺化产物、硫酸及过磺化产生的有机物;回收处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1)将质量百分比为20~35%液态碱加至AOS生产过程的副产物中,搅拌;所述20~35%液态碱占副产物质量的5~10%;2)加入醇和水,搅拌均匀并升温至60~70℃;所述的醇占副产物质量的5~15%,水占副产物质量的5~25%;3)加入双氧水搅拌,所述双氧水占副产物质量的0.2%~2%;4)静置分层,物料分成上下两层;上层为未磺化的烯烃,下层为已磺化物、醇、水及其它溶解于水的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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