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癌细胞的检测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18211.X | 申请日: | 2011-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5253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9 |
发明(设计)人: | 高木英纪;伊藤博史;小塚昌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科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12Q1/04 | 分类号: | C12Q1/04;G01N33/569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金龙河,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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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癌细胞的检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使含有被检细胞的含末梢血试样与标记用物质在体外接触,使所述标记用物质摄入到所述被检细胞内而对所述被检细胞进行标记、以及从所述被检细胞中检测出由所述标记用物质标记的程度强于含末梢血试样中的正常细胞的标记程度的细胞作为癌细胞。 | ||
搜索关键词: | 癌细胞 检测 方法 | ||
【主权项】:
标记用物质在制备通过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对癌细胞进行检测的癌细胞检测用试剂盒中的应用:使含有被检细胞的含末梢血试样与标记用物质在体外接触,使所述标记用物质摄入到所述被检细胞内而对所述被检细胞进行标记,以及从所述被检细胞中,将由所述标记用物质标记的程度强于含末梢血试样中的正常细胞的标记程度的细胞与正常细胞识别开而检测为癌细胞,所述标记用物质组合使用标记化的糖和标记化的氨基酸,所述标记化的糖为荧光标记化的单糖,所述标记化的氨基酸为荧光标记化的中性氨基酸,所述检测还基于由所述荧光物质标记的所述被检细胞的大小来进行,用于所述标记化的糖的标记的荧光标记物质与用于所述标记化的氨基酸的标记的荧光标记物质是最大吸收波长之差为75nm以内且最大荧光波长之差为150nm以内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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