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21380.9 | 申请日: | 2014-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4300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1 |
发明(设计)人: | 张凯隆;温腾云;章天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30 | 分类号: | G06F11/3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9 | 代理人: | 赵娟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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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和装置,包括在相邻两个基准时间之间的计算周期中,接收中间件发送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在客户端进行业务对象调整操作时生成;根据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所述基准存储数值为当前基准时间的业务对象数量,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为在所述计算周期中所累积的业务对象调整总数量;当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小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象调整操作造成异常状态;执行所述异常状态对应的告警操作。本发明实施例实现了在海量数据下异常状态的实时监控,减少了人工处理,降低了人力成本,有效降低了用户损失。 | ||
搜索关键词: | 业务 对象 异常 告警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业务对象的异常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相邻两个基准时间之间的计算周期中,接收中间件发送的业务对象调整事件;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在客户端进行业务对象调整操作时生成;所述业务对象为具有业务领域特征的对象,所述中间件为利用消息传递机制进行平台无关的数据交流,并基于数据通信来进行分布式系统的集成;根据所述业务对象调整事件计算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和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为当前基准时间的业务对象数量,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为在所述计算周期中所累积的业务对象调整总数量;当所述基准业务对象数量小于所述累积业务对象调整数量时,判断由所述业务对象调整操作造成异常状态;执行所述异常状态对应的告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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