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机动车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10493250.3 | 申请日: | 2014-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654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马果;莫建伟;杨迪新;罗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3/00 | 分类号: | F01N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4 | 代理人: | 魏晓波 |
地址: | 545007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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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机动车消声器,包括相互配合的筒体、进气管和排气管,筒体的底部最低点处设有排水孔,排水孔内插装固定有铆钉,铆钉的中部沿其径向贯穿有通孔;筒体包括自内而外套装适配并紧密贴合的内壳体和外壳体,且内壳体和外壳体通过铆钉铆接固定。设备工作过程中,筒体内的积水经由通孔排出,由于铆钉位于筒体的底部最低点,使得其积水排放较为彻底有效;同时,通过铆钉将内壳体与外壳体铆接固定,能够保证内壳体与外壳体紧密贴合并避免内壳体与外壳体浸水,从而显著提高了机动车消声器的耐腐蚀性和工作可靠性,此外,双层壳体结构也使得机动车消声器的消声性能得以相应提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动车 消声器 | ||
【主权项】:
一种机动车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配合的筒体、进气管和排气管,所述筒体的底部最低点处设有排水孔,所述排水孔内插装固定有铆钉,所述铆钉的中部沿其径向贯穿有通孔;所述筒体包括自内而外套装适配并紧密贴合的内壳体和外壳体,且所述内壳体和所述外壳体通过所述铆钉铆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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